[新應材 4749.TW] 公告本公司11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發行價格暨代收及存儲價款行庫)
新應材(4749)重大訊息公告
發言日期: 2026-06-04 17:25:45 符合條款: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 115/05/25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 115/04/20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 115/03/11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面額:新台幣20,000仟元 發行總股數:2,000仟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 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8.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 每股新台幣828元整
10.員工認股股數: 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10%,計200千股供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之80%,計1,600千股由原股東按認股 基準日之股東名冊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10%,計200千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首日起前5日內,自行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每 股實際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 興建廠房。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115/06/19
17.最後過戶日: 115/06/12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15/06/15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15/06/19
20.股款繳納期間:
-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5/06/25~115/07/27
-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5/07/28~115/07/29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 115/06/04。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敦北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 (1)本公司申報115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千股,發行總 面額為新臺幣20,000千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5 年4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3943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 (2)茲因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募集,須待本公司115年度股 東常會停止過戶期間屆滿後始能辦裡,另考量依公司法規定訂定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後,致無法於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為順利 完成資金募集,維護本公司股東及公司整體之最大權益,已依規 定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募集期間三個月;業 經115年5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43527號函核准備查在案,募 集期間延長至115年10月19日。
本訊息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重大訊息公告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