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臨床結果提前得知,IR主管用借名帳戶吞下2,000萬韓元…遭證期會查獲

韓國證券期貨委員會將一名KOSDAQ上市公司IR負責主管以利用未公開重要資訊的嫌疑,通報偵查機關。該主管在自家新藥臨床一期主要結果與技術移轉合約簽訂資訊公開前的2024年3月至6月期間,以他人名義帳戶買進自家公司股票,取得約2,000萬韓元(約新台幣46萬元)的不當利得,並藉此規避持股狀況申報義務。依韓國《資本市場法》規定,內部人若利用未公開重要資訊進行交易,可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最高不當利得6倍的罰金,以及不當利得2倍以內的過怠金。證期會強調,為確保資本市場公平性與保護投資人信賴,將持續監視不公平交易行為。
新藥臨床結果提前得知,IR主管用借名帳戶吞下2,000萬韓元…遭證期會查獲

韓國金融當局查獲一名KOSDAQ上市公司企業說明(IR)負責主管,該主管提前得知自家新藥臨床結果與技術移轉合約資訊後買進股票,取得約2,000萬韓元(約新台幣46萬元)的不當利得,已移送偵查機關。

韓國證券期貨委員會2日召開第15次定期會議,宣布將KOSDAQ上市公司A公司的IR負責主管B某,以違反《資本市場法》中利用未公開重要資訊的嫌疑,通報偵查機關。

根據調查結果,B某在A公司開發中新藥的臨床一期主要結果,以及新藥技術移轉合約簽訂相關資訊對市場公開之前,於2024年3月至6月期間買進自家公司股票。過程中利用他人名義帳戶進行交易,同時規避了自身持股狀況的申報義務。

該主管將職務上取得的利多性未公開內部資訊用於特定證券買賣,經確認取得約2,000萬韓元(約新台幣46萬元)的不當利得。

韓國《資本市場法》禁止內部人將因上市公司業務而得知的未公開重要資訊,用於證券交易或供他人使用。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代表理事、任職員工等內部人,若將職務上取得的未公開重要資訊用於交易,可處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最高不當利得6倍的罰金等刑事處罰。此外,也可能被處以不當利得金額2倍以內的過怠金。

同時,上市公司主管或主要股東自成為主管或主要股東之日起5日內,須向韓國金融監督院申報無論名義為何、以自己計算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持股狀況若有變動,也須自變動日起5日內申報變動內容。違反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

證期會就此次措施強調:「為確保資本市場的公平性並保護投資人信賴,將持續密切關注不公平交易行為,對查獲的違法行為徹底調查並嚴正處置,全力建立資本市場交易秩序。」同時也呼籲,若懷疑有資本市場不公平交易行為,請積極舉報。

此案是上市公司內部人利用職務上可接觸的臨床試驗結果或合約簽訂等核心資訊謀取個人利益的典型內線交易型態,也是金融當局近期加強不公平交易監視之際所祭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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